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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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调度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完成情况的通知

    日期:2023-07-14 点击数: 来源:

    各单位、各部门:

    为进一步了解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的推进落实工作,进一步增强抓好规划实施的攻坚意识和紧迫意识,完善学校各项事业的建设布局和目标任务落实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   1.对标对表目标任务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根据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和学院规划的主要目标、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开展自查,形成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完成情况报告》,全面总结工作完成情况、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,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,明确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应客观全面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言简意赅,要求数据真实准确,文字力求精炼,整体字数控制在1500-2000字。

    2.问题导向查摆不足。各牵头部门要根据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工作推进表》,如实填写目前工作进展情况、存在的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打算,并请各牵头部门负责人对工作推进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把关,在征得主管校领导意见后报送。

    3.强化责任提高认识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“十四五”时期是学校对标“双一流”、建设有特色、高水平、国际化中医药大学的战略机遇期,在推进落实工作中坚持统筹谋划、高效推进,加强规划执行,及时跟进完善,要把困难当机遇,在具体工作中抓落实、促发展。

    4.报送时间及方式

    请各单位、各部门将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完成情况报告》、学院规划原稿、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工作推进表》94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发展规划处。

    学院规划范围:1.基础医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2.中医学院、附属医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3.药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4.针灸推拿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5.护理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6.健康管理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7.康复医学院、中西医结合学院、附属第三临床医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8.临床医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9.职业技术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10.马克思主义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11.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12.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13.创新创业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;14.医药信息学院“十四五”规划。各处室,外语教学部,体育教学部,学术期刊社,博物馆、档案馆,高等教育研究中心、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,创新实践中心,图书馆,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规划。

    人:王乐然

    联系电话:13843114941

    联系邮箱: 155282189@qq.com

    附件1: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中期完成情况报告》模板

    附件2:《学校“十四五”发展规划工作推进表》




            发展规划处

    2023年7月1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