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、部门:
按照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学校2026-2028年教育厅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聚焦学校未来五到十年发展重点,紧扣“十四五”收官任务与“十五五”规划开局需求,突出规划衔接、问题导向、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,充分考量教学提升、科研攻坚、学科建设等层面的切实需求,坚持必要性和紧迫性相结合的原则,着力解决重点急需的项目,扎实推进2026年、2027年、2028年项目库建设工作,尤其需要重点抓好2026年的项目规划工作。申报的单个项目额度原则上不得低于100万,各单位、部门申报的项目额度未到达100万时,由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归并功能趋同的原则,将交叉和小散项目进行合并申报。
二、申报方向
按照《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》和《省级民办高校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》等规定要求,省级高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包括:学科、专业、实验室建设类项目(含仪器设备类项目和软件数据库类项目),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(含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项目)。资金使用用途与支出方向分为:仪器设备类项目,软件数据库类项目,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项目,其他类项目等4大类。
三、规范绩效管理
学校所有项目一级项目绩效指标为“高等教育教学发展”;各单位、部门申报的二级预算项目要按照同类项目“同一化”原则,选择申报预算项目所属类别,在同一化指标中设定绩效指标值,未设定绩效目标或目标设定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安排。绩效目标一经确定,将据此实施绩效考核,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和资金预算的重要参考因素。
四、严格项目申报程序
(一)项目申报书
项目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封面、项目基本信息、项目预算表(仪器设备类预算明细表,软件数据库类预算明细表,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预算概况表,其他类预算明细表)、项目绩效目标、政府采购表(如预算项目含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)等。具体内容见附件1、2。
(二)项目可行性论证书
各单位、部门上报的项目,应出具项目可行性论证书(每个项目单独出具,项目具体负责部门加盖公章及负责人签字确认),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。着重从项目的完整性、必要性、可行性、合理性、成熟性、合规性等方面进行论证。论证书中原则上应包括:完整性指项目申报程序是否合规,申报内容是否全面,申报资料是否齐全;必要性指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,与部门职责和宏观政策衔接是否紧密;可行性指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可行,是否具备执行条件;合理性指项目支出是否真实、合规,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;成熟性指项目是否达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的程度。
(三)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预算明细清单(填报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预算概况表的提供)
经各单位初审确定的重点急需解决的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项目,需要提供使用求实、广联达等软件出具的招标控制价清单Excel版和软件版,以及使用Autocad软件出具的工程图纸电子版(CAD施工图);其他纳入项目库的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项目,原则上至少需要提供招标控制价清单Excel版。
五、报送要求
各单位、部门应于6月9日前,将“预算项目申报书” “预算项目绩效指标分类表”“项目可行性论证书”“维修、装饰工程类预算明细清单”等相关项目申报材料,签字、盖章后上交发展规划处项目科(办公楼4楼401-1)。各单位、部门须在指定时限内上交相关材料,逾期视为放弃,不予补报。
发展规划处
2025年4月10日
